各有關企業:
為做好2021年“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工作,根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局決定開展2021年“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公示的企業范圍:凡符合《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條件的企業,可自愿申報AAA 、AA、A級“守重”企業公示;2019年公示為浙江省AAA、AA、A級“守合同重信用”的企業可自愿申報繼續公示;未申報繼續公示的,原公示期滿后自行失效。
申報企業2019年和2020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的總數,應達到一定的數量(具體數量要求詳見附件)。
二、申報時間:申報AAA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要求在2021年4月30日前申報;申報AA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要求在2021年6月30日前申報;申報A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申報。
三、申報辦法:自愿申報的企業,登錄“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系統”(網址: http://szxt.zjamr.zj.gov.cn/)進行申報(系統2021年3月10日開放)。在申報系統中下載填寫好《申報表》,向企業住所地市場監管所(分局)提交《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書式材料一式二份。
聯系人:孔祥華,聯系電話:4022475(699929)。
附件:關于明確 2021 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中各公示等級申報企業每個年度合同數量的通知
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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